§ 查證範圍
本機構執行查證範圍為溫室氣體-自願性組織層級【一般製造】,非屬本機構查證範圍恕不受理,以確保符合適用性規範。
§ 查證準則/原則
2.1 查證準則為 ISO 14064-1:2018。
2.2 查證原則為:
(1) 中立性:查證過程依客觀證據做決定,不受其他利害關團體影響。
(2) 公開性:客戶查證進度之即時資訊,本機構得適時提供給相關單位(如預期使用者、客戶及負責者)。
(3) 保密性:查證過程中所獲之任何資訊予以保密,不對外洩露。
(4) 公正性:本機構之查證作業,以公正無私、無歧視待遇為原則。
不因客戶財務情況、規模大小或為某團體之會員而有所差異,亦不得對特定對象予以加速或延遲辦理。
(5) 人員能力:查證員皆具有必要之技術、經驗及能力以有效完成查證作業。
(6) 依據事實方法作決策:查證意見係依據針對溫室氣體聲明所完成之客觀查證作業所蒐集之證據而核發。